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可以进行销户的.
当事人把车辆卖给他人,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实际交付车辆,但是受让方不办理过户手续。
车辆的登记人可凭买卖合同和身份证,到合同履行地区维权,可以在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公告该机动车号牌,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书作废。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