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因工死亡纠纷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深圳地区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上述待遇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