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正常情况下不享有陪产假。陪产假是女职工合法生育给予配偶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职工结婚就生育的,不属于合法生育,不应当享受陪产假。但结婚后,因为单位工作安排一直没有休婚假的除外。2、上海市《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