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了办理失业登记期限了应该离职60天内拿身份证、户口本、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领取失业金而且劳动合同解除原因要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单位解雇或者自己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才能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开除的。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
(六)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