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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休职工去世的补助及配偶补助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09-09 山东滨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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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如何办理退休职工去世的补助及配偶补助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目前国家层面并无统一规定,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一般由丧葬费、抚恤金(救济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构成,各地规定不一。其中丧葬费和抚恤金有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社会困难补助有的省市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有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支付的费用,近亲属持本人身份证、死亡退休职工死亡证明书、火化证、配偶符合供养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银行卡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由死亡退休职工生前单位支付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近亲属直接到单位办理。  配偶只有靠死亡退休职工提供生活来源,且年满55岁,或者完全损失劳动能力的,才符合供养直系亲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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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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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退休职工去世的补助及配偶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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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退休工人去世后有死亡补助金。补助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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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国有企业买断人员退休时间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退休政策与买断工龄之间的关系,需明确以下几点:
1.男性与女性在退休年龄上存在差异。
男性职工需达到60周岁方可申请退休,而女性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则为50周岁,但都必须满足在公司工作满10年的年限要求(这里指的是连续服务时间,而非累积服务时长)。
2.对于因丧失劳动能力并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证实的情况,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而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则可提前到45周岁。
在此种情况下,同样需要满足连续工作满10年的要求。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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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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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雇佣关系需要做伤残鉴定才能领补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个人在接受雇佣并开展相关工作时,若不慎导致其自身或他人出现了伤残状况,则可依法提出伤残鉴定的请求,待鉴定结果明确后,方可依据相应的标准确定具体的赔付事宜。
2.如雇员在执行任务期间,因其过错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那么雇主作为责任人理应负有赔偿责任;
但如果雇员是因为故意为之或是严重过失行为而给他人带来伤害,那么他本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雇主选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他有权向雇员追讨其所支付的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高速征地边死角地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分配因高速公路建设而进行征收所涉及到的补偿款项时,其具体步骤及方式如下:
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应归属集体所有,并将此部分款项分配至该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全体成员,以达到利益平衡;
其次,安置补助费用将直接归属到那些在承包期限内失去土地的承包人手中,以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再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将下发至相关的种植经营者以及附着物的产权拥有者手中,至于如何进行具体的分配,则可由村集体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深入探讨与决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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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退休工人去世后有什么补助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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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故意伤害罪判定标准及刑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当事人蓄意伤害导致一名受害者遭受轻伤且伤势接近轻微伤程度,同时该事件所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较小,被害方存在过失或者加害方已全额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时,法院可以判处其拘役刑或者管制刑;
对于当事人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尽管已经构成了轻伤,但是鉴于伤势与轻微伤相近,法院可以判决其六个月以上,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在伤势处于轻度至重度之间时,则可以被判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当伤势接近重伤水准时,则可以判定为一年半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2、如果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导致受害者重伤,但尚未达到残疾标准或者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较为接近的话,法院可以判处其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若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受害者重伤,并使受害者丧失十级伤残等级,那么法院可以判处其四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其刑期将相应地增加一年。
3、如果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受害者重伤,并使受害者丧失六级伤残等级,那么法院可以判处其十一年以上,十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同样,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级残疾等级,其刑期也会相应地增加一年。
最后,如果当事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法院可以判处其十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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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写休息三个月能否申请延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产假结束之际,当事人有权提出延期申请,然而,所批准的延期假期应被视作事假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假总共为98天,尽管各个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略有差异,但通常情况下延长至128天甚至158天不等。
然而,对于那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成功生育子女的夫妇,他们有权享有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
关于产假工资的发放标准,除了产假期限得到适当调整外,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亦有明确规定。
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对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孕妇,她们有权向所在单位申请休假,产前的假期工资应按照其以往每月实际发放工资的80%计算;
而在产期内,职工则可享受到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
至于产假工资的具体数额,需参照以往实际发放工资和生育津贴之间的比例关系来确定。
若实际发放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在生育津贴发放到位之后,应将两者间的差额补足给员工,剩余部分则归属企业所有。
反之,若员工每月实际发放工资高于发放的生育津贴,那么产假工资便应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金额支付给员工。
此外,对于哺乳期的工资待遇,若假期在六个半月以内,则工资应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80%计算;
若超过六个半月,则延长的部分应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70%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若夫妻双方均属晚婚晚育范畴(即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且已登记结婚,则在原有三天法定婚假的基础上,还可额外增加一周的婚假。
在此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等各项收入仍应正常发放。
而所谓“晚育”,则特指女方年龄达到24周岁后首次生育的第一胎。
根据相关规定,晚育的女性可在90天的假期基础上再增加15天的假期。
在此期间,工资同样按照产期工资标准,以其以往每月实际发放工资为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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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去世老人配偶补贴有哪些?
退休去世老人配偶并不能获得任何的补贴,即使是退休公民在世期间,单位通常也并不需要向退休职员的配偶发放补贴。若公民是在单位就职期间死亡,那么单位可能需要向配偶等遗属支付丧葬费、抚恤金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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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出嫁女自留地分配权由谁所属
[律师回复] 解析:
出阁的女性若已获取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论户籍是否迁移,只要在丈夫家中尚未获得承包地权益,那么她在原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理应得到尊重与确认登记。
此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居民家庭仅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这一宅基地的总面积必须严格遵守省级人民政府、自治区行政区人民政府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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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装修时间的法律规定及其执行效果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建筑施工对居民日常作息所带来的噪音扰动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与准则:
第一,在法定的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全日,以及工作日的每日下午12点至下午2点之间,晚上6点至翌日早晨8点之前这两个时间段,不得进行建筑施工活动;
第二,在法定的休息日以及公众假期全日,以及晚上6点至翌日早晨8点这个时间段,禁止在已经完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装修等扰民行为。
关于噪音扰民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受环境噪声污染影响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利要求加害方采取措施消除其所带来的危害;
其次,如果因此而导致了经济上的损失,受害者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要求加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争议,可以根据相关当事人的申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部门、机构进行调解处理;
最后,若调解无果,当事人可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当事人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针对噪音扰民的行为,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首先,对于故意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给予警告;
其次,若在收到警告后仍未及时纠正错误,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若发现此类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由指定部门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改建、扩建工业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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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退休老人去世补助费有哪些
在陕西省退休老人去世以后的补助费主要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过,领取补助费的前提条件是老人之前参加了养老保险,老人去世以后,亲属可以准备老人的火化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养老保险机构领取各项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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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配偶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解析:
为您的配偶成功申领居住证可按照如下步骤实现:
首先,应向您所在区域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相应申请,同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
(1)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2)您配偶的个人身份证明;
(3)关于您配偶本人的照片资料;
(4)若您的居住环境相对稳定,则需提供相应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等内容,以证明您在该地区具有稳固且合法的居所基础;
(5)如果您正处于就业阶段,还需提供诸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您拥有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
其次,当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收到您的申请后,将对您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缺失的情况,他们将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充的具体内容。
最后,经过严谨的审核程序之后,若您满足领取居住证的所有条件,他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为您颁发居住证,如遇特殊情况,发放时间可能会有所延迟,但最长不超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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