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告上司,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控告分什么情况。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如果是一般安全隐患。如果单位领导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可以向当地安监局举报、检举。如果紧急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检举;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可以先撤离后报告、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