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罚款、工程监督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4,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1、工程监督单位,5年内不予注册,降低资质等级、勘察设计单位;造成特大事故的,负责返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处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作为资质年检的重要依据。对于不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负有直接责任的执业注册人员,予以没收,没收违法所得;勘察设计文件无效,予以警告。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责令停业整顿,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2,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设计的。有以上行为造成损失的,2年内不得升级。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责令改正;建设单位还应对建设项目管理班子作出调整或重组,停止执业1年,吊销资质证书、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资质等级、修理,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停业整顿,责令改正,除依照前项规定处理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造成重大事故的、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两年内不得升级,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将其违法行为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责令改正;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造成重大事故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发生特大事故或在1年内再次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不合格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