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动仲裁院要如何调解双倍工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仲裁委员会如何调解双倍工资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应当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给予必要的法律释明以及风险提示。
仲裁调解可以依据下列程序:
1.对未经调解、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建议书,引导其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暂缓受理仲裁申请;当事人不同意先行调解的,应当依法受理。
2.开庭之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能力的组织、个人进行调解。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十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
3.仲裁庭审理争议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参与调解。
4.仲裁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5.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6.当事人就部分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出具调解书。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支付双倍工资有哪些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赔偿劳动者的双倍工资:
情况
一: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
情况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呢?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出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时,劳动者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补偿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