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确限定,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侵占、挪用征地赔偿花费要承受法律职责。因此可向当地政府投诉控告,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以维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收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第四十八条征地赔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赔偿花费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赔偿花费和其他有关花费。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赔偿花费和其他有关花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