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提供工伤认定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按要求填交《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一份;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印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患职业病工伤职工还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只限老工伤者提供);
(5)伤残部位存在疤痕、畸形;肢体存在缺损、缺失;工伤部位为烧伤、烫伤的,须提供伤残部位医疗终结后的正面四寸彩照一张。手指末端缺失应提供伤残部位正反面四寸彩照各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