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在外资企业上班,却突然莫名其妙毫无征兆被解除了劳务合同,劳动合同被外资企业解除在哪些情形下?有法律依据么?

帮助10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11-20 河南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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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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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40条)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全文
    6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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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39条)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全文
    14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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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被拆迁应该怎么办?
属于强拆的情形有行政强拆还有司法强拆,实施强拆的同时是必须要给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补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强拆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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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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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巧妙辞退员工可以不支付补偿金
企业辞退员工的决定只有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不支付补偿金,类似于企业能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工已经被判刑了,职工严重违反本公司劳动纪律的或者因个人失职,给用人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的,有正当借口的可以直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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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如何判断作废的合同算撤销还是解除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从产生原因的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可导致合同被撤消的原因主要涵盖了重大误解、显示出严重的不公平以及因受到威胁而做出的,与其真实意愿相悖的民事法律行为等几种情境。
其次,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合同的解除主要是针对合同关系进行调整和处理;
但是,与此同时,合同的撤消不仅仅局限于合同本身,更可以应用到存在瑕疵的意思表示中,无论这些意思表示是否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都可以对其进行撤消。
再次,从合同关系的终结方式来看,合同的撤消需要由享有撤消权的一方提出申请,并经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
然而,合同的解除却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达成共识,或者由其中一方行使解除权来实现,并不需要经过仲裁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程序。
最后,从生效效果的角度来看,合同的撤消会产生追溯既往的效力;
然而,尽管合同解除原则上也具有追溯既往的效力,但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来说,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特别的约定,那么这种追溯既往的效力可能不会得到体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老人把外孙牙齿打掉构成犯罪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将对方牙齿击落且经鉴定已达轻伤及以上程度者,便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乃至生命健康者,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惩罚。
而当受害人遭受重伤时,加害方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致人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手段导致受害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厉制裁。
然而,若仅造成轻微伤情,则不构成犯罪,但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接受治安处罚。
此外,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当牙齿脱落或牙折共计七枚以上时,可判定为重伤二级;
牙齿脱落或牙折共计四枚以上时,则为轻伤一级;
牙齿脱落或牙折两枚以上时,则为轻伤二级;
而牙齿脱落或缺损则属于轻微伤范畴。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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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食堂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企业食堂承包合同范本利用当中必须要包括承包方和发包方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其次就是关于食堂承包的具体方式和承包的金额作出明确的规定。当然了,一些离场和金钱的结算也是有必要约定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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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外汇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即时外汇交易,亦被称为现汇交易,属于外汇交易的一种形式,其核心特征在于交易双方在达成合约后的两个营业日内进行实际交割。
2、相较于即时外汇交易,远期交易具有更为明显的时间特性。
这一交易方式通常在达成外汇买卖协议之后并不会立刻进行交割,而是依照合同所规定的具体时间进行交割处理。
3、套汇是以不同的外汇市场、不同的货币种类、不同的交割时间以及一些货币汇率与利率之间存在的差异为基础,通过从价格相对较低的一方买入,再将其出售给价格较高的一方,从而实现盈利的外汇交易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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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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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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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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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司法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涉及到跨境离婚纠纷诉讼事务,通常依据以下几个基本准则进行审理裁决:
首先,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分配问题,我国普遍采取了“原告就被告”这一法定地域管辖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针对普通民众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将由被告的永久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若被告的永久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由其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其次,对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殊情况,我国也有明确的规定:
(1)对于那些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长期居住的人士,如果他们涉及到身份关系方面的诉讼,那么该诉讼将由原告的永久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若原告的永久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存在差异,则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2)对于在国内结婚后,选择定居于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的法院以离婚诉讼需要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而拒绝受理,此时,若双方希望回国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处理此案,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于在国外结婚且已定居国外的华侨,此类离婚案件原则上将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
除非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归属为由拒绝受理,此时,若双方希望回国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处理此案,可以向被告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4)对于中国公民中的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的情况,无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国内一方的永久住所地位于我国境内,我国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
反之,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提起诉讼,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的受诉人民法院同样拥有管辖权。
(5)对于中国公民中双方均在国外但尚未定居的情况,若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由原告或被告原永久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6)对于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离婚案件,其管辖权的分配问题,将参照涉外案件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未经侵权或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获取的所有证据中,除此之外均可作为有效证据进行采纳。
诸如实物证据,书面凭证,证人证词,受害者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供述与辩护,鉴定结论,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记录。
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依然认为证据不足,无法满足起诉条件,则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这便是在未构成犯罪的前提下所做出的不起诉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针对此类不起诉决定发布了相关批复,明确表示该不起诉决定可视作无罪处理,若在此期间存在羁押行为,则构成国家赔偿。
人民检察院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中,可以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被不起诉人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措施;
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罚没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连同不起诉决定书一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决定不起诉之后,审查起诉部门应当将不起诉书副本以及案件审查报告报送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其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告,并将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的过程详细记录在案。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和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
若被不起诉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应立即宣布解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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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哥可以是堂弟的监护人吗
堂哥不可以是堂弟的监护人。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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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破产企业职工劳动关系可以转移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办理离职手续过程中,请务必将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妥善保管,以便在后续调动档案时使用。
其次,当您开始新的职业生涯后,新单位会向您发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您必须确保函件上明确指出您已经在此公司内开始了全职工作,并需要进行人事档案或户口的迁移。
同时,请务必详细注明档案转移的具体地址。
若贵单位并不具备人事代理权限,那么您可能需要前往该单位所依托的人事局,请求其为您的接收函加盖公章。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携带单位接收函以及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部分情况下还可能需要提供介绍信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向境外支付违约金要代扣税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违约金收入所涉及的缴税条款如下:
1.若合同中的各方未能履行其在贸易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那么针对收取对方违约金的一方,违约金收入将会被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内;
2.如果应税劳务合同、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相关方未能执行承诺,则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违约金收入将成为营业税的征收对象;
3.当企业获得违约金的时候,务必根据当地法规遵照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处理;
4.但请注意,如若交易前一方已有违约行为发生,或者是由企业方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而做出的违约金支付,这些情况下的违约金收入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税费。
至于增值税的具体缴纳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首先,需要准备好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详细的说明材料;
2.其次,需要准备好与纳税相关的合同、协议以及各种凭证;
3.接下来,需要对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进行整理;
4.然后,需要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及异地完成税款缴纳的凭证;
5.此外,还需向国内或国外公证机构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文件;
6.最后,需要统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信息。
在办理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的过程中,必须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同时还需提供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另外,还需要妥善保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经营性罚款,主要是根据经济合同或行业惯例,对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比如违约金、银行罚息、诉讼费等。
此类罚款是可以扣除的,无需在企业所得税前调增。
案外人提出异议房产中止拍卖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特定情形采取具体分析和评估的方法,能够有效地提出异议并发挥其实际效用。
法院仅对确实存在合理理由且值得关注的异议进行裁决,决定暂停执行相关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涉及到房产的拍卖过程时,相关当事人以及利益相关方如果发现执行行为存在违法现象,可以向负责执行该执行事项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异议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及利益相关方所提交的书面异议之后,人民法院需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其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判断其理由是否充分,若理由成立,则应裁定撤销或纠正原有的执行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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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的堂哥堂姐有继承权吗
如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是堂哥堂姐的,堂哥堂姐可以继承遗产。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在继承财产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设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遗产继承人。指定一人或者多人继承自己的财产进行办理,保护自己的遗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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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规范标准主要涉及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注册资本的数额应以合伙人所承诺认缴或已经实缴的资金金额为准。
具体而言,所谓合伙企业乃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相应规则依法设立的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合伙企业并无设定最低注册资本的硬性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资保险公司工作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保险公司的营业范畴详述如下:
首先是人身保险领域,涵盖了诸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等多种险种;
其次则为财产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以及保证保险等多元性的保险业务;
此外,根据中国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专项批复,若保险公司有资格获得相关许可,还可从事与保险业务紧密关联的其他各类活动。
然而,作为法律规定,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然而,对于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而言,只要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严格审批,便可涉足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总的来说,保险公司必须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之内进行合法合规的保险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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