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现在的“市政房”有两个含义: 一是把市政设施管养单位使用的房子简称为“市政房”; 二是取消福利分房,推行住房商品化以后,人们习惯性的把小产权房称为“村政房”,而把大产权房称为“市政房”。 “村证房”是指一些城中村为了改善村民住宅环境,利用本村的集体土地自主开发建起来的村民福利房。 这些未经县市政府统一开发的“城中村”土地依然是集体土地性质,城中村也没有相应的开发资质和施工条件,其房地产开发行为并没有向国土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没有办理国家规定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手续,因此是不合法的。 此外,村里只发类似宅基地证的房产所有权证明,没有在房管局备案、没有县级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房产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村证房销售对象只能限于本村村民,只能村民内部转让,但不允许作为商品房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