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下班回家路上摔倒了算工伤么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1-03-05 浙江宁波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法律意见】
    不算工伤的,因为这个是自己摔倒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那就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
    11 2021-03-05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下班回家路上摔倒了算工伤么
一键咨询
  • 金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0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3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73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8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8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3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5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温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2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4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6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绍兴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金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2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2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1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杭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嘉兴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衢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5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3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水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宁波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舟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湖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常州180****94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64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34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下班路上摔倒不算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工伤认定的规则当中,明确的说明了上下班途中必须是不是因为本人的原因所导致的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而摔倒的话,它是由于本人原因所导致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婚前男子买房买在女方名下路婚后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无论是在房地产证书上仅刻有一方姓名,抑或是共同拥有者的姓名,只要该房产确系由夫妻双方于婚后共同出资(包含贷款在内)所购置的,便应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男方单独购置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情况,在此期间内取得部分往往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在离婚时需依照共同财产的规定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19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已倒塌房屋征地补偿怎么计算的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诸如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当地政府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地予以补偿。
而对于危房改造项目所涉及的补偿事宜,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被认定为农村五保户、贫困户、低保户或一般农户中的任何类别;
其次,户籍须在当地村集体内并为该住房的所有权者;
最后,需要在当地农村危房摸底调查过程中被正式列为在册人员。
按照相关规定,补偿方案以鼓励居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适度给予资金扶持。
具体而言,若是一般农户的一级危房,每户可获得0.83万元的补贴;
若为困难农户的一级危房,每户可获1.23万元的补贴;
而对于五保户和低保户的一级危房,每户可获得2.23万元的补贴。
此外,五保户的二级危房每户可获0.85万元的补贴;
低保户、困难户以及三级危房每户可获0.65万元的补贴;
一般农户的二级危房与五保户的三级危房每户可获0.7万元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政府政策存在差异性,补助标准可能会因地制宜有所调整,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应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上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上下班路上摔倒不算工伤,这是由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员若是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受伤,且职员不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工伤,而上下班路上摔倒显然不属于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行车撞到路边停的车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遭遇驾驶过程中撞向路边停滞车辆的突发事件之时,首要之务便是立即向警方报案,同时积极与所属保险机构取得联系。
在此期间,必须认真查验彼此车辆的受损状况,确定路边停靠的车辆是否享有合法的停车资格,或者是否存在任何违反交通规则方面的停车行为,这对于后期的事故责任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除此之外,还须迅速联络涉事车辆的车主,若车上未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则需耐心等待交管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8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倾倒建筑垃圾涉及刑事犯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个人擅自倾倒建筑废弃物将受到行政和刑事两种方式的惩罚。
首先,就行政责任而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擅自倾倒、抛弃或者堆积建筑垃圾,那么当地市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会勒令他们限期整改,同时给予严厉警告,对于涉事企业则会处以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至最高5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而针对个人,罚款金额则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其次,从刑事角度来看,如果行为人违反了国家关于排放、倾倒或者处理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规定,那么他可能会触犯污染环境罪。
具体来说,该罪行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2)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3)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下任一种情况,那么他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还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a、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且情节特别严重者;
b、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且情节特别严重者;
c、导致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者;
d、导致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建铁路征地如何确保合理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及政策,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四部分组成。
各地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详细规定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与金额。
另外,关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方法(涉及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应以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为依据,并经过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进行核准。
若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仍无法保证需安置的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则可以适当提高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首先,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向其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青苗补偿费则是指用地单位对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行为而遭受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次,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在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其他设施等,由于征地行为导致毁损后,向该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安置补助费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因征地行为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上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上下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修高速路路,破坏我家祖坟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墓园的补偿标准主要参照耕地的基准进行估算。
具体而言,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任何形式的土地征收,将依照被征收土地原始的使用功能来评估其价值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其中,6<补偿倍数<10)。
其次,关于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式,我们需要考虑到被征用地块所需安置的人口数量以及补偿倍数这两个因素。
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而当(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最后,关于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的补偿,则需要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进行估算,通常情况下会以市场价格作为参考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产假未休完提前上班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需明确指出的是,女性职员在生产假期尚未完全结束之际,如有意愿提前回归职场参与工作活动,其行为原则上无疑是合法的,但是,具体情况还须视个人意愿以及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判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明文规定,处在产假期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享受各项法定权益,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侵犯这些权益。
在通常情况下,雇主应当避免让处于产假期的员工提前回到岗位开始工作。
但是,如果女职工本人主动表示希望提前结束产假重返工作岗位,那么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反现有的法律法规。
值得强调的是,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决定提前复工,她应该与所在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定相应的待遇、补偿等事宜。
此外,如果女职工在产假尚未结束时就选择提前复工,这并不构成加班,因为产假乃是女职工的法定权利,并非企业所必须承担的义务。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无需向该女职工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下班回家途中摔倒是工伤吗
职工下班回家途中不小心摔倒的这种意外事故不算是工伤,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可以被认定成工伤的,必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如果职工是在上班途中摔倒的,不是为履行工作职责而摔倒的话,其实也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红绿灯路口同向剐蹭责任认定怎么判断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同向刮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具体如下所示:
1.如一方在进行变道操作时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那么变更车道的一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如一方在超越另一方车辆过程中引发同向刮擦事故,若被超越的一方在其当前车道内以正常速度行驶,则超车速度较快的那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如一方因超宽而未能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该车辆过程中产生同向刮擦事故,那么超宽的一方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而另一方则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4.如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引发刮擦事故,那么超宽的一方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如一方在车道内停车,从而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如果停车的一方已按照规定打开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且设置了警示标志,那么另一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6.如一方在车道内停车,从而导致同向刮擦事故发生,但停车的一方没有按照规定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以及设置警示标志,那么双方都需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04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上下班路上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下班路上,只要不是本人的主要交通事故责任,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如果摔倒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肯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并且员工可以申请做相关的伤残鉴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签了三方协议需要立刻去上班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三方协议作为明确规定了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学校在处理毕业生就业事宜时各自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责任的书面约定,其有效期限从签订之日起到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结束之时。
当毕业生抵达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并经该公司正式接收之后,三方协议将会自动失效。
一般而言,一旦签订三方协议,即代表着这位大学毕业生已经初步锁定了他们的首份全职工作机会。
然而,若由于个人对首次求职岗位的不满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毕业生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在某些情况下,解除三方协议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并非所有的三方协议都有此项规定。
在成功解除三方协议之后,毕业生可以凭借解约函以及新雇主提供的接收函,向学校申请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当然,如果新雇主并不要求提供三方协议,毕业生也可以选择不再进行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
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9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员工产假明确不再上班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若雇主擅自要求女性员工签署孕妇停薪留职协议,无疑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此类停薪留职协议也将被视为无效。
为了妥善解决和降低女性员工在职场中由于生理特性所引发的特殊困境,保障她们的身体健康权益,我国国务院已正式颁布实施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
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