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在全国范围按照统账结合的方式统一了养老保险制度,通常将统账结合之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称为“老人”,将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到龄办理退休的人称为“中人”,将统账结合之后参加工作的人称为“新人”。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将指数化概念引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并且实行了5年过渡期,对此也有人将新计发办法实施以前退休的人称为老人,这类人仍然按以前方法计发,不受影响;将新办法实施后5年过渡期内到龄实行过渡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称为“中人”,(此类人退休时,如果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高出的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发给退休人员,如果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的数额予以补足);将新办法过渡期结束后到龄办理退休完全按新办法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的人称为“新人”。关于老人、中人和新人,更多的用法是针对第一种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