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情况,答复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据此,你应在被告所在地。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提讼。后,提供了详细地址,会及时送达,送达不来的,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被告参加诉讼。建议尽量采取协商方式解决。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