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嫌所接项目税率太高,便打起了修改合同内容的歪主意。原本想趁征收高峰期蒙混过关,却不料“税花”火眼识真伪,个体建筑商周某后悔自己不该上演这出逃税闹剧。
原来,眼下正值纳税申报征收高峰期,江西省鹰潭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头攒动,一派繁忙的景象。此时,个体建筑商周某怀抱相关的纳税资料来到5号窗口,要求开具一份105685元的装卸搬运发票。征收员吴玲燕拿起对方递上来的资料一看,发现合同内容有点模棱两可,上方写的明明是设备租赁的内容,却又清楚注明了按人工取酬,有点像劳务合同。由于合同是复印件,小吴便请周某提供合同原件,遭到对方的拒绝。周某声称,合同是与当地市政府某重点工程项目部所签,税务部门可找相关的部门核实,并提供了该项目部的电话号码。周某还声称,其承担的是项目装卸搬运,请求以装卸搬运业的税率开具发票。尽管周某说得信誓旦旦,但凭经验,小吴断定这是一份“问题合同”。
为了弄清楚纳税人的目的,小吴当即将情况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作了汇报。该负责人一看周某提供的资料,当即断定这是一份假合同,便授意小吴将周某请到休息区,送上一杯纯净水,礼貌又仔细地询问起来,再次请求出示合同原件。
在该负责人的劝导下,出于对法律的畏惧,周某赶紧从包里掏出了合同原件,并说出了实际情况。原来,当地市政府某重点工程项目部只是租赁了周某的挖土机,与周某签订的也只是设备租赁合同,可当周某得知租赁发票税率比较高,要
8.82%,而搬运发票只需
5.52%,相差
3.3%,开具105685元发票,就可少缴税款348
7.61元,于是就偷偷制作了一个假的搬运合同复印件。为了不让税务部门发现,周某便选择征收高峰期开具发票。周某认为,此时窗口工作人员受理资料数量多,对纳税人送去的资料审核不严,有利于蒙混过关,结果,处心积虑的逃税之举最终没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