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的,可以假释。
本人曾经多次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对于减刑假释的规定现在是比较严格的,在实践中,犯人要想获得减刑,必须修满分数,比如有的规定必须要积满180分才可以申请减刑,一般每次减刑的幅度在9个月。另外,目前特别对于判处附加刑的,必须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的,这些财产刑必须要执行完毕,才可以获得减刑,否则一票否决,另外对于三类犯:即金融诈骗类犯罪、职务犯罪、涉黑类犯罪,在执行减刑的时候是从严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