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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德国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1-03-29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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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德国注册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在德注册商标的两种途径:
    (一)通过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国际商标
    已在国内注册或正在国内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可直接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向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申请书件,由该局向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局(WIPO)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注册成功后,可申请将该商标代表的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领土延伸至德国或欧盟,成为德国商标或欧盟商标。
    (二)直接在德国注册商标
    根据德《商标及其他标识保护法》(MarkenG)及其实施条例,在德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德国国籍的自然人、在德注册的法人、人和公司均可申请。正在注册过程中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注册中的有限公司”(GmbH in G.)”名义注册商标。因此,我已在德成立子公司的企业,可通过子公司注册商标,已有代表机构的,可授权其注册。在德尚未设立机构的,应委托德律师或专利律师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德律师名单、联系方式可从该国专利律师协会网站或定期出版物《德国专利律师名录》中查询。
    在德注册商标的具体步骤
    (一)进行商标查询。
    (二)递交注册申请。
    已在我国注册的商标在德享有“外国优先权”,可将在我国(原属国)注册时间申请为在德注册时间。
    未使用德语填写的表格,应在1个月内补交德国宣誓翻译的翻译文本或经德律师认证的翻译件。
    (三)缴纳费用。
    (四)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收到足额汇款后,德专利商标局确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并将申请信息输入到该局 DP电子查询系统,以便申请人随时了解注册进展。
    (五)注册与公告。通过审查后,新商标在德专利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簿上登记注册,并在该局网站电子版《商标公告》。
    全文
    6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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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注册的途径有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企业商标注册的途径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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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员工手册最后一张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此,我们着重强调的是员工手册的签署所具备的法律效力。
具体的情况包含以下几点:
1.若员工手册得以展示给每位员工,并在他们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之际请求他们进行签字确认,表示他们已详细了解和熟知手册中所载明的各项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手册便等同于已经向全体员工公开的劳动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2.即便员工已经签署了员工手册,但倘若其中存在对员工产生严重不公影响的条款,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通常会判定这些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3.若所签订的员工手册明显存在着严重的不公正现象,则该文件应被视为无效,员工有权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当向员工发放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印刷文本,并要求他们进行签字确认,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承诺愿意严格遵守;
5.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是构建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文件,它们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补充,同时由劳动者进行签字接收和认可,这样公司也就履行了充分的告知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上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上下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并不意味着必然构成工伤,仅当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方可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予以认定。
具体来说,需确保该事件的发生处于劳动者所遵循的合理通勤线路之上;
其次,还应排除事故由劳动者承担主要责任之情形;
最后,还需满足公司所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这一前提条件。
若以上任何一个要素未能得到满足,那么在上下班过程中遭遇的意外便难以归类为工伤范畴。
然而,若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与认定,最终被确认为属于工伤,那么劳动者将有权同时享有工伤保险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多项权益,且无需担心两种补偿方式之间会产生冲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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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注册途径有哪些
企业商标注册可以去找代理机构进行办理,也可以直接自己到商标局进行办理注册。每一个商标想要申请成功的话,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首先就要做好商标设计,这样在申请注册的速度才会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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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职务犯罪请律师阶段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选择委托律师时,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烈建议优先考虑前往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这是因为,唯有身临其境,我们方能深入探查研究机构的真实状况,从而有效规避被欺骗的风险;
其次,需尽可能核实律师从业资格证,同时在支付费用之前,务必有清晰明确的消费概念;
再者,签署合同实属必要。
有了这一基础文件作为依据,我们所享受到的服务质量将有所保证;
另外,向律师事务所支付费用是合规的做法,这有助于遏制部分律师仅在办公场所之外收取费用,却未履行职责的不良行为;
最后,我们应当坚信事实证据以及法律的公正性,绝不能轻信任何所谓的“包赢”承诺。
律师服务的价值在于追求公平正义的过程之中,而所有的“包赢”承诺都存在着欺诈的可能性。
此外,我们还需了解投诉途径,若发现无执业证书的收件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欺诈案件。
如果遇到收费不公开透明、不开具发票或者不负责任等情况,可向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了解相关调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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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商标注册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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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网络投注所得五万元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赌博犯罪行为中的构成要件,并未设定“金额庞大”这样的具体情节,而是着重强调了“聚众赌博”以及“以赌博作为职业”这两个方面。
以下列举了四种被视为“聚众赌博”的情况:
(一)组织多达3名以上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并通过抽取手续费等方式累积利益高达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组织3名以上的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达到5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组织3名以上的参与者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国大陆公民10人以上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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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我们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并综合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定的“工伤”范畴。
若想明确判定某位员工的伤势是否构成工伤,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量与评估。
具体而言,欲使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被界定为工伤,需满足以下两个必备条件:
首先,该伤害并非由受害者自身负有主要责任;
其次,该伤害须源于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等特定类型的事故。
然而,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系因他人故意所致,则通常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因此,在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进行工伤认定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电话咨询房产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回复] 解析:
1.全面核实房地产所有权:
作为卖方,需确保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
此过程涉及查阅产权证书及产权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深入了解房屋现状:
在进行实地考察时,建议您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全方位掌握房屋的真实状况:
包括建筑物的外观与内部结构、所在社区环境以及该房屋所享有的法律权益等等。
这些详细的信息有助于您更好地掌控交易的成本并降低潜在风险。
3.明确二手房交易流程:
整个二手房交易过程大致可划分为看房、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首付款、完成过户手续、交付房屋以及支付剩余款项等多个关键环节。
在执行这些步骤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妥善保存交易相关的凭证、过户手续必须由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共同出席方可进行、在交付房屋前务必检查对方是否已结清物业管理费用、水电气费等各项杂项费用。
4.确立违约责任条款:
为了确保双方能够诚实守信地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必要与卖方明确并严格规定违约责任。
然而,实践中常见的小额定金罚款或者简单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等规定,往往缺乏实际约束力。
例如,在房价波动、资金短缺、税收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一方延迟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现象。
比如有些买方在签署合同后,可能因为房价过高或者不愿意支付过户税费而推迟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卖方在交付房屋后无法及时收取剩余款项;
还有些卖方在发现房价大幅上涨后,可能会声称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的买卖合同无效,进而要求买方退还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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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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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外国人在中国拥有房产有哪些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一,所有有意购置房产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时间。
第二,购房者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务必在合同内同时填写并标注个人的中文名以及英文名。
第三,对于购买房产的个人,他们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港澳同胞的回乡证或者台湾居民往来大陆的通行证,以及《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而对于外籍人士而言,则需要提交护照、居留证、经过公证的中外文名字对照件,或者外国人在我国的工作证、居住证(这些证件上都需同时注明该人的中文及外文姓名),以及《向国外及港澳台人员租、售房屋审批表》。
第四,如果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版本,那么就需要先将其送至翻译公司进行翻译处理。
此外,境外人士提供的某些材料,例如委托书、同意书等,都必须经过境内、外机构的公证与认证,方能视为有效。
第五,在准备齐全所有所需资料之后,购房者需要首先将其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涉外审批办公室进行严格的审查。
第六,若购房者需要申请贷款并且在京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配偶同意购房抵押贷款证明等材料都需经过所在国家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居留期限;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国有企业的类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第一类对象是那些在市场竞争中抢占有利地位并发挥作用的行业以及商业类国有企业,其中包括了那些在国家安全与国民经济命脉所涉的关键行业以及关键领域从事主营业务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展现其担当。
其次,第二类对象则是自然垄断类行业,这些行业需要进行以政企分离、政资分离、特许经营以及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针对不同行业的特性,实施运网分离,开放竞争性业务,从而推动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
再者,第三类对象是金融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具有开发性和政策性的特征,因此,在选择绩效考核指标时,应该优先考虑能够体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风险控制的因素,同时也要兼顾反映经济效益的指标;
而对于商业性质的金融类国有企业来说,则应该更加注重选取反映经济效益、资产质量以及偿付能力的指标。
接下来,第四类对象是文化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需要同时选取能够反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指标。
在衡量劳动生产率方面,通常会采用人均增加值、人均利润作为主要指标,但具体到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也可以选用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作量等其他指标。
最后,第五类对象是公益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此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多种方式,吸引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第三条
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与企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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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有哪些?
申请出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知识产权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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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国有企业收购私人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审慎处理公司现存债务关系在考虑收购某家公司之前,务必对其财务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与核实。
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记账代理机构,负责详细审查公司的财务资料,以便明确掌握所转让的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负债风险。
2、核查公司过往运营情况对于即将转让的公司而言,其过去的经营轨迹至关重要。
需要了解该公司以往是否始终保持合法合规的运营模式,以及在经营过程中是否涉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档案中查询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3、确保公司按期提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公开披露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合法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的重要途径。
因此,每家企业均需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工商系统提交并公示相关信息。
若未能按时履行此项义务,将导致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声誉受损,同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4、查阅公司审计报告在收购过程中,应关注公司是否为垫资注册,注册资本是否已足额实缴,是否存在资金抽逃等现象,以及公司账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性,以防因疏忽大意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困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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