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之一,是职工在失业以后,可以领取失业就济金的保险。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在累计缴纳一年以上,失业时可以申请领取失来就济金。具体领取条件如下:《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注意在实际办理时,解除劳动合同介绍信,要求填单位原因解除合同,而且单位不能欠缴失业保险费,否则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