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上限规定是多少呢?首先看员工是否满足经济补偿的条件,一般有以下情形要补偿:
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 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符合随时通知解除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符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等等。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劳动着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也可理解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就是按每人不同的工资来计算。关于补偿年限的计算标准:
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月支付
2、劳动者非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到新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1、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但最高不超过12年的。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因为劳动法在2008年正式执行,所以在2008年以前的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后的按上面我写的计算经济补偿。两段分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