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最低基数: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人本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乘以工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量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工人本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量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量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限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出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量。 公积金最低交费比例: 单位和工人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合计缴存比例为10%至24%),具体准则由各地根据事实上情况确定。这即是说,住房公积金交纳比例只有最低限制,上不封顶。 但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中限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出工人本人上2年度月平均薪水12%的幅度内,其事实上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予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超出上述限定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出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薪水、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说,单位为个人交纳或者个人交纳比例超出12%的部分,将计入个人的薪水、薪金所得,按照限定交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目前的普通公积金缴存额为工人与公司各交薪水总额的7%,如果有增加公积金,比例为薪水总额的8%。两项相加,单向缴存的最高额度为15%。如果12%以内的部分能够免征个税,那么超出的3%部分则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