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被辞退可以得到什么补偿,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上文案例,用人单位是以不能胜任工作为辞退理由,但是公司有没有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呢?如果没有,员工被辞退的理由就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补偿。
但是确实员工不能胜任此工作,或者符合第7条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注意一个时间问题,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且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可以算作补偿)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由此可见,试用期被辞退员工是可以获得补偿,千万不要稀里糊涂的被辞退走人,而忘记争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