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七级伤 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金额:七级伤 残的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 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 金按伤 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 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 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 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 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 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 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
《甘肃省工伤保险条例》
(十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 残,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 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 残为12个月,八级伤 残为10个月,九级伤 残为8个月,十级伤 残为6个月;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 残为12个月,八级伤 残为10个月,九级伤 残为8个月,十级伤 残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