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是正规的,无违背劳动合同的话,他是能够在合同到时前30天通知你终止合同的,至于异处调岗,法律无直接的明文限定,你能够用你签的劳动合同上的地址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换是要在两方认可的要求下进行的,你说他逼迫的话,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薪水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未能就变换劳动合同内容达到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