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条件,而不是工资支付的条件。只要你付出劳动,就可以取得报酬,任何人不得剥夺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副标题回答:第2天可以不去了,也可以领到工资。因为楼主经理已经同意辞职,则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单位应该进行结算,向你支付工资。注意:保留好经理同意辞职的证据,比如签字同意,或者短信同意等。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