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和普通人离婚是相同的,两种离婚方式可自己选择,一是两方商量一致达到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解决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商量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商量,坚决离婚的一方可诉讼到法院,要求法院裁判离婚。法院将对夫妻两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由、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两方的感情可否确已破碎,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裁判。如果是第一次诉讼离婚,而另一方又坚决不离,通常情况下法院是裁判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两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两方特别是不愿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裁判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时限期满仍然坚决离婚,可再次诉讼,那时法院基本上就裁判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