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残疾不一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因为我国现在存有两种残疾评定制度,一种是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六类四级制的残疾人标准(《中国残疾人评定实用标准》),一类就是与轨迹接轨的、十级制的工伤、治安、交通、军人意外伤害致残的评定标准。而对于社保局劳动力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的才可以提早退休),有自己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其不针对残疾人、残疾军人等等的身份,而是对事不对人的鉴定。如果是地方四级残疾人的,那个等级只有轻度残疾,绝对等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的,也就是不可能提早退休的。而对于十级制的工伤、治安、交通、军人意外伤害四级残疾等级,那就是重残之一,其等级已经定义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所以绝大部分可以得到提早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