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房屋过户在哪办理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如下: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他项权利证》给银行。
收件前,申请人到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
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登记。
收件人员进行收件预审后立案受理,预约过户时间,涉及抵押(按揭),同时受理抵押登记,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申请人按预约的过户时间,到过户窗口领取缴款单,缴纳有关税费。
申请人凭税费发票到过户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证。属抵押(按揭)同时领取他项权证。
办理期限:从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之日计算10个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记业务合并受理的,相应增加该业务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