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你好,最近我想买一套房子,准备付购房定金了,想咨询一下购房订金一般缴纳多少,法律上有规定吗?

帮助10人 2.2k浏览 匿名 2017-08-25 天津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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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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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所谓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比如,房屋价格是100万元,但是认购书中的定金是30万,那么超出的10万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约不能签订的,那么开发商应当给购房者双倍返还的定金是40万,而不是60万。当然开发商把超出定金的10万也必须退回给购房者,这样购房者一共可以拿到50万。
    全文
    7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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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咨询购房订金的问题,有如下说法,购房定金的比例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全文
    12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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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迁户口咨询哪里咨询?
常州迁户可以到当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咨询相关的政策,在迁户前需要了解清楚常州迁入户的条件以及手续,然后再去办理迁出手续,常州的迁户的办理流程是:①申请②提交材料③受理⑥审批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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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预售购房合同模板的法律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买卖合同形式,它所涉及的是商品房预售方以及预购方双方就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经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给预购方,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并且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在对该类合同进行效力认定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同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即参与合同缔结的各方当事人均需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缔约资格;
其次,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预售方通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且多以法人等为主体,因此,并非所有人均有资格成为预售方并与他人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外,预售方还须是经过合法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商品房预售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只有预售方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并具备相应的预售许可资格,其与预购方之间所签订的预售合同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最后,如果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份预售合同应当被视为无效,但若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人成功获取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则该份预售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银行卡冻结咨询应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鉴于造成银行卡被冻结的缘由不尽相同,因此在银行卡被冻结之后,相应的处理方式也会有所差异,现将详细操作步骤分述如下:
首先,若储蓄卡系因持卡人输入错误密码导致冻结,则需由持卡人亲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所涉银行卡前往相关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解冻手续办理。
其次,若储蓄卡因涉及司法程序或其他特定原因而被冻结,则必须在完成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之后方可申请解除冻结。
其中较为常见的司法原因包括: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卷入司法诉讼等。
再者,若储蓄卡因受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冻结,可能是由于该银行卡涉嫌洗钱活动,亦或是持卡人自身被认定为犯罪嫌疑人。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持卡人均可前往柜台查询冻结原因,但无法直接申请解除冻结。
在此过程中,持卡人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笔录工作,待嫌疑得到澄清之后便可申请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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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话查询: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查询。2、社保中心查询: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单位社保办理人员。3、网上查询。打开自己所在城市办理的医保卡官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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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出纳的日常工作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全盘管理工作。
其主要工作职责涵盖了对客户现金付款的收取、报销款项的处理、借款申请的审批以及工资发放的执行,同时也包括储蓄、提现以及银行转账业务的办理等多个方面的事务。
此外,还需要进行账务核对以及报表编制工作。
在此过程中,出纳员需定期核对各类账目,编制相关的财务报表、账目清单,并对日常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分类汇总。
具体来说,这其中包括了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记录,以及与会计部门所记录的总账进行逐项核实比对。
在票据和文档管理方面,出纳员需要妥善保管财务印章以及重要空白凭证,对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等各类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并对票据进行整理、保存以及销号归档等一系列工作。
最后,对于员工差旅费用的审核和报销处理,出纳员有责任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公司严格的财务制度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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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缴纳查询办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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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如何计算和缴纳
[律师回复] 解析:
附加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第一步,将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数额乘以12%得到应缴纳的城市建设维护税金额,其中包括7%的中央部分以及5%的地方部分;
其次,这个城市建设维护税的金额又可以通过增值税数额乘以7%来进行求解;
再者,教育附加费用则可以通过增值税数额乘以3%来计算得出;
最后,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也可以通过增值税数额乘以2%来计算得出。
关于增值税附加税费的计提标准,主要分为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两种情况。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他们并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而内资企业则必须依法履行这一义务。
在内资企业中,增值税的附加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不同,市区的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7%来计算城市建设维护税,而县城、镇的企业则需要按照5%来计算;
其次,教育附加费用的征收比例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
最后,地方教育附加费用的征收比例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变化,因此我们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务必关注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的变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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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查酒驾的时间是晚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交警部门定期执行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对酒后驾驶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此类执法活动通常集中于夜间进行,尤其是自晚间8点钟起至次日凌晨0点之间。
这一时间段正巧伴随着大量因饮酒后驾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且这类事故与部分酒后驾车人回家的时间相吻合。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者将会面临严重的刑事指控并相应地承担刑事责任。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驾驶员,务必要遵循“酒后严禁驾车,驾车时严禁饮酒”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网购自行车七天无理由拒收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明确规定,若针对不允许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的商品,该商品尚未发出,那么在货物未送达的情况下,消费者确实无法行使退货权利,然而,消费者仍有权请求商家退还货款。
然而,若消费者在购买前已经了解到该商品不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权,且仍然支付款项进行购买,则此种行为并不构成违法。
倘若商家已在销售页面上明确标注了相关信息,而消费者却未能注意到,这便属于消费者自身的疏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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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动合同到哪个部门咨询?
咨询劳动合同可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劳动局)去咨询或者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咨询也可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有争议可以先去这里咨询,如果是需要仲裁的,申请之后会在五天之内受到是否接受仲裁的回复,如果仲裁机构受理了,那么就会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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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男方把购房合同藏起来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婚姻关系中,若其中一方未经对方许可而隐瞒了自身所持有的房产资产信息,鉴于购买房产往往涉及繁琐复杂的程序与漫长的等待期,在日常生活中的日常互动过程中,恐怕有意愿购置房产的一方难免会无意间透露一些关于购房事宜的蛛丝马迹。
因此,当配偶的行为举止显得神秘莫测或者异常反常,使得另一方产生了对其持有其他房产的疑虑时,另一方应当积极主动地去寻找证据,例如查看配偶的票据凭证、存款往来记录等,以了解近期是否存在大额支出,以及是否曾向房产公司进行过资金转账等相关信息。
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某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便擅自将房屋所有权转让至他人名下,通常情况下,在面临离婚问题时,另一方将会察觉到这一未经授权的过户行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查询,以获取有关该次交易的具体时间以及交易对象的详细资料。
3.在离婚诉讼中,若某一方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试图通过伪造债务的方式来侵吞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甚至剥夺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然而,如果在离婚之后,另一方发现前任配偶曾经实施过此类行为,则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重新对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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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泗洪买房预售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品房预售协议的签署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进行预售协议的订立环节;
在完成对所选购楼盘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之后,购房者应当与相关开发企业开展谈判,并最终签署预售协议;
接下来,启动预售协议的登记备案程序,在预售协议正式生效之际,由购房者亲自前往或选择委托开发企业将其提交至所在城市或辖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管理。
若存在任何未达法定要求或手续缺失的情况,交易中心有责任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
然而,一旦所有法定条件以及手续均得到满足,交易中心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向购房者发放经过合法程序登记备案的预售协议;
最后,进行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办理阶段。
当开发商成功完成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过程,并顺利获得房产证书之时,开发商和购房者应共同向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并进行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的办理。
在预售期内,若开发商需要对预售协议中约定的某些事项进行变更,例如建筑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变更等,则必须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预售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应当一并提供给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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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退购房定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时已经支付的定金是否可以退还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然而,要想成功地取回已经交付的定金,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规定条件。
首先,如果因为购房者个人的原因导致未能签署预售合同,那么他/她将无权要求收回已经支付的定金。
其次,对于开发商而言,当其可能采取不正当手法比如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而与他人签订预售合同;
或者在尚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便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
又或者在向购房者支付定金之前没有告知他们所购房屋已经被查封、抵押等实际情况,那么开发商应该按照双倍的金额来返还购房者的定金。
最后,由于无法归咎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原因,例如双方在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从而导致预售合同未能顺利签署,此时开发商也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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