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式合同的构成条件是: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合同一方已经履行其主要义务;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