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未约定薪酬的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酬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