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假一般能休多久
产假是女职工在怀孕待产或生产期间,停止工作,工资照发的一种带薪假。我国《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产假不能少于90天”,只对女职工产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并没有上限的限制。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往往都会根据我国提倡晚婚晚育的计划生育政策,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女职工实际享有到的产假可能高于90天。
中国各地方和各单位对产假的长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了解具体能休多长时间的产假,你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地方政策以及自己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但是中国的有关法律保证了女性职工享有带薪产假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除了上述的基本产假,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往往根据生产时的具体情况和准妈妈的个人情况,酌情增加额外的产假。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晚育的女性(生育时已满24周岁)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有些地方还规定,如果出现剖腹产、难产等情况,产妇也可以享受额外的产假。
由于各地计划生育政策的和工作单位具体规定不同,产假的长短有很大的伸缩性。
二、休产假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每个做母亲的女性都要经历的特殊时期,是国家给予女职工不可剥夺的一种福利待遇。
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和哺乳期期间无故辞退女职工是极不公平的,且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如果该女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期间的工资;如果该被辞退女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