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争议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劳动争议案件一般适用仲裁前置的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