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征收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①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②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③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