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
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也是扣克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