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
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法证明录用条件及已经被员工知晓:
1、对于某些岗位,一般都会有比较详细的岗位任职条件的说明,这个可通过招聘公告、网站信息来证实
2、对于员工招聘环节,一般都会要求应聘员工填写应聘表格,那么企业可以在表格上打印上该岗位任职的基本录用条件,应该员工签字确认
3、对于有些比较规范的公司,还会向员工发送录用函,那么录用函上基本会约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录用条件
4、在员工入职后,一般都会有岗位说明书,要求员工签字或进行培训,以确定员工知晓
5、对于劳动合同中,也要尽量约定录用条件及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处理条款,以避免以后的争议。
6、对于试用期满的员工一定要进行及时的考核,以证实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应及时向其发送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函件,并说明理由,并确保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