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撕了再粘好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未履行且一方拒不承认的,视为未签署过生效合同;
双方分别持有的合同都被撕毁,如果已经实际履行,视为事实合同关系,有效。
至于撕毁以后再粘好,只要文字还清晰,条款齐全,内容完整。被撕坏了的合同,粘好后,仍然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