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
2.《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是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