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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的组织形式包含哪些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2-09-04 新疆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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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何种类型的跨国公司,大多数都是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跨国公司的具体组织,包括设在母国的母公司,设在东道国的子公司、分公司以及避税港公司。
    1、母公司
    母公司是跨国公司在母国登记注册的法人公司,也是跨国公司在母国的发源地和基地组织。母公司通过在各东道国参股和控股活动来实际控制一些子公司,使它们成为母公司的附属公司。各国对母公司控制子公司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有些国家规定要达到50%以上的股本,有的国家规定只要达到10%以上的股本;有的国家规定只要母公司是子公司在册股东并能实际控制其董事会。母公司管理机构通常是跨国公司的总部。
    2、子公司
    子公司是在东道国登记注册的法人公司。它受母公司管理和控制,按照母公司统一的全球战略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在产供销和人财物6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权限。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一般都有密切的联系和往来。
    3、分公司
    分公司是母公司的派出机构。一般是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是为了加强管理,而在母国母公司非注册地或东道国设立的组织。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所以它并不是法人实体,仅仅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
    4、避税港公司
    全球的避税港和避税区的数目呈上升的趋势。在避税港或避税区内,公司的人员、物资、资金都可自由进出,不受多少限制,而且实行低税率或免税政策。跨国公司为了逃避征税,常把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避税港或避税区来,在避税港或避税区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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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22-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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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组织形式有哪些?
经济仲裁是根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按照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结果,采取两种组织形式组成的:一种是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合议庭;另一种是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独任制。合议庭中有一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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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绝对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出现如下情况,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当行为人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虚构真实意愿的方式签订合同时,该类合同便会被判定为无效;
2.在缔结合同过程中,若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此类合同也将面临无效的命运;
3.如果合同内容严重背离社会公共道德规范,那么这类合同同样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4.当行为人和合同相对方存在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为目的时,所签订的合同亦将被认定为无效;
5.对于那些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由于其缺乏相应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因此这类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除上述列举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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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结构的形式有哪些
组织机构的主要形式有: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事业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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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A.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B.公司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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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检察院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会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查。
如果该案件属于需要被害人自行起诉的告诉才处理案件,则应将案件退回到人民检察院,同时告知被害人有关其有权自行提起控告的法律权益。
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所管辖或被告人未到案的情况,也应依法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此外,在宣告判决之前,如人民检察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经裁定批准撤诉的案件,若无新的事实和证据,再次提起诉讼时,同样应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而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案件,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终止审理或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
(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
(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
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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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的形式有哪些怎么定罪
[律师回复] 解析:
界定洗钱罪行的常见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供资金账户给他人以供洗钱之用;
其次,实施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以及有价证券等隐蔽方式的交易;
第三,借助于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手段将资金进行非法转移;
第四,进行跨越国境的资产转移;
最后,采用其他各种方法掩盖、隐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真实性质。
对于洗钱罪的定义,它主要是指为了掩饰、隐瞒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各类犯罪活动所获得的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性质,而采取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越国境转移资产以及使用其他各种方法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性质等手段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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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工作有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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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醉驾情形可从宽处理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们国家,酒后驾车被视为一种严重的法律违规行为,而非刑事犯罪,因此无法获取到“无违法记录证明”。
然而,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醉酒驾驶这一行为,那么便构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面临一定程度的监禁处罚,因而也就无法获取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总的来说,酒后驾车被广泛认为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积极主动地配合警方调查,争取得到宽大处理,是每位驾驶员都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80
醉酒后驾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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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什么?
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企业存在的形态和类型,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三种形式。无论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都应具有两种基本的经济权利,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它们是企业从事经济运作和财务运作的基础。企业采用何种组织形式,对企业理财工作有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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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最严重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组织他人进行卖淫活动,以下情况之一应当视为情节严重:
首先,在该犯罪行为涉及的卖淫人员达到十名或以上者;
其次,若其中包含未成年人、孕妇、智力障碍人士以及患有严重性传播疾病的人群数量达到五名或以上,也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第三种情况是指,有组织地安排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从事卖淫活动或者组织我国公民前往境外从事此类违法行为;
第四种情况则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收益金额超过了人民币100万元;
最后,如果在组织卖淫过程中导致被组织者出现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或者引发其他严重社会问题,都将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第二条
组织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卖淫人员累计达十人以上的;
(二)卖淫人员中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累计达五人以上的;
(三)组织境外人员在境内卖淫或者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造成被组织卖淫的人自残、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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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上述案件类型中的"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以及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等情况均可作为启动重审程序的触发条件。
1."新情况、新理由的出现":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后续出现足以改变原有判决基础的全新证据材料或法律理由,相关当事人有权根据这一现状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2.当事人自愿放弃或和解后的"反悔行为":
在司法判决已经生效的前提下,若当事人出于自愿选择放弃诉讼权利或者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然而之后又对自己的决定产生疑虑并要求推翻,同样有权重新启动诉讼程序。
3.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
若原有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遭到上级法院的撤销或变更,相关当事人有权依据新的司法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启动新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民企而言,借助民间筹资无疑是其发展历程中最为常见的融资选择。
此类方法常常通过支付较高利息的形式,快速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从而解决企业所面临的短期资金压力。
然而,由于在合法的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间缺乏明确的法律界限,使得这种筹资方式极易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风险之中。
2.另一种常见的融资策略则是采用欺诈性贷款手法。
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编造虚假信息、制作虚假财务报表以及提供虚假担保等手段,以获取银行的贷款支持。
然而,这种做法本质上如同饮鸩止渴,从一开始便埋下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一旦涉及诉讼纠纷,银行有权采取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将立即陷入经营困境。
3.此外,还有一些企业可能会误用融资工具。
例如,盲目进行虚拟扩张或进行具有投机性质的投资活动,甚至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抵押融资及再融资。
一旦资金链出现断裂,整个企业将如大厦倾覆般迅速崩溃。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
贷款限期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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