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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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开发。软件著作权当然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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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作开发。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一般是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软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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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开发。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一般也是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该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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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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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务开发。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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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继承和转让。软件著作权是可以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