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情形仅适用于劳动关系,而一般的合同无效具有普遍的适用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是自始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