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过户手续完成,交易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以后,由双方共同申请,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中心进行变更申请。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