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的限制
1、申请人户籍限制: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离异的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
2、年龄限制: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收入的限制如果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二)保障房限制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1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二、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4、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二)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准备的文件如下: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宅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