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前:南京婚假13天
2017年12月1日起:南京婚假15天
南京婚假最新消息: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作出了修改。对于婚假,其中明确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这意味着南京人的婚假将比江苏统一规定的13天婚假多出两天。
》》2017年12月起结婚的南京人婚假有15天
南京婚假规定(最新):
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