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业务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作,对驾驶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正常作息时间外需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额外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仅适用于公司从事驾驶员岗位人员。
四、加班补贴办法
1、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给予10元/小时的补贴,每天最多补贴80元;
2、同时享受宁波大市范围外的里程补贴(注:宁波大市范围指宁波老三区及鄞州区)。
五、加班审核办法
1、加班时间以正常作息时间外实际接送时间为准;
2、驾驶员凭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用车申请单》出车,并在《出车记录单》上如实登记出车情况,经用车人及用车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3、凭《用车申请单》及生效后的《出车记录单》,每月按时申报加班补贴。
4、如不按规定或不按时提交《用车申请单》及经签字确认后的《出车记录单》,视同自行放弃。
六、管理规定
1、公司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节约公司资源为原则,综合办将严格控制非工作时间范围的车辆使用率;
2、公司以人为本,要求所有驾驶员在身体精神条件良好时延长工作时间,
以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出车安全;
3、各部门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车辆时,应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并有义务配合综合办审核加班情况;
4、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非特殊情况,驾驶员不得随意拒绝出车任务,如有违纪,公司将按旷工处理,严重者将以辞退。
5、综合办不定时组织工作检查,并于每月底组织对驾驶员的服务品质、仪容仪表等满意度调查,经查证属实的,针对驾驶员在以下各方面的表现,每违规一次,罚款50元。罚款统一计入公司基金中,用作公司事务。如违规情节严重的,将处以辞退。
(1)车辆里外清洁卫生
(2)车况日常检查及养护
(3)车辆驾驶安全平稳
(4)司机的仪容仪表及服务礼仪
(5)服从调度,按时出车
(6)凭单出车
(7)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8)认真、如实、及时填写《出车记录表》
(9)车辆停至公司指定位置
(10)车辆证件的保管
(11)车辆年检、保险的处理
(12)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的处理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综合办酌情处理。
九、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以上即为司机加班补贴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