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病假工资怎么算工资待遇是怎样这个问题,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