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您所关心的问题的解答。
关于您提及的在主动辞职后是否仍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这一点请放心,答案是肯定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您的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限,便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此外,为了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我们建议您在申请劳动仲裁前,务必收集充分的证据来呈现与用人单位间的实际劳动关系。
然而,并非所有证据都适用于劳动仲裁程序,因此,选择哪些证据来证明这种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诸如已签署生效的劳动合同,以及由单位支付薪酬的相关凭证(例如工资单、工资卡)等都是较为常见的证据类型。
同时,您还可以考虑搜集其他的证据,象是社会保险的缴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还有同事们的见证,与单位领导的对话记录,招聘和解雇的电子邮件往来等等,这些都可能被视为您与所在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据。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