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

3.8w浏览 匿名 2024-03-05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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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实际上,在拆迁过程中,并不是只有户主才能获得属于自己的房子。
    拆迁房产的归属权是以房产证所登记的项目内容为准则的,换句话说,拆迁安置房的实际受益者应该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即在房产证上详细记载的产权所有人。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户主并非必然重合关系,因此,并不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就一定会优先发放给户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全文
    6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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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
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危房也是居民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不能以房子是危房为由就无偿征收。如果被拆迁人自行选择了产权调换,征地主管部门要就近提供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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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4海东市平安区拆迁的具体计划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征收协议的具体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了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单位;
其次,强调了负责征收土地的单位;
再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经由村民代表大会慎重考虑并决议通过后,与乙方达成共识,决定将甲方的土地交由乙方进行相应开发项目,为此,经过甲方和乙方的实地考察、深入交流以及多轮的协商磋商之后,特别制定了本份合同,旨在为双方提供一个共同遵循的准则。
此外,还详细列出了征用土地的具体数量以及所处的地理位置;
最后,明确了对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而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主要涉及到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明确了拆迁补偿的方式,即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的期限;
第二,确定了安置用房的面积、标准以及具体的地点;
第三,明确了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以及相应的期限;
第四,明确了搬迁的期限、搬迁过程中的过渡方式以及过渡期限;
第五,明确了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停产停业损失费的发放标准以及支付方式;
第六,明确了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七,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其他需要补充的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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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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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拖欠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遇征税方未能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可及时发送催告通知督促其尽快履约,或直接递交申请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定;
在收到裁定结果之后,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则应依据法律法规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2、针对征收土地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自征地补偿及安置方案获准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按照全部额度予以支付。
3、若您遇到土地征收补偿款项延迟支付的状况,请向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地区的征地数量日益增多,因此,如何合理地确定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便显得尤为关键。
在征收农村居民赖以为生的土地时,必须给予其适当的补偿。
至于农民征地补偿标准究竟为多少钱,这取决于农村土地的种类繁多且各有差异,因此,不同类型的土地将对应着不同的补偿标准。
此外,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如涉及到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以及广播线等设施,需与相关部门进行详细磋商,并编制投资概算,将其纳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程序之中。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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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偿吗
在安徽农村危房拆除有补偿,不过拆除危房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被拆迁户的具体情况分析,对于五保户,危房一共划分了三个级别,补偿标准从20000元到3000元不等,如果是低保户,危房拆除补偿标准是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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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西安15年以上车多长时间审验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拥有长达15年历史的汽车,倘若其达到法定的强制报废期限,那么它将不得不被强制性地报废处理。
然而,若未达到这一期限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小型、微型非营运性质的载客汽车而言,在最初购车后的头6年内,每隔两年便需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验;
而当车辆使用时间超过6年后,则需每年接受一次严格的检验;
至于那些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车辆,更是需要每半年就进行一次细致入微的检验。
所谓“车辆年检”,实际上便是对每一辆已获得正式号牌及行驶证的车辆所必须进行的一项重要检测工作,其意义相当于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为车辆进行年度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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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在消费过程中购买到的食品未能达到食品安全的国家规定标准而对您造成了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您有权利向该商品的卖家进行索赔请求,同样地您也可以向商品源头——生产厂家提出赔偿要求。
一旦接收到消费者提出的基于此方面的赔偿请求,对应的生产商和经销商都必须以首负责任制为原则,即第一时间负责处理,并且不得有任何推卸的行为。
对于造成问题的原因,如果确实是生产厂家所导致的,那么经经销商做出赔偿之后,其有权向生产厂家收回其预先垫付的款项;
反之,如果确实是经销商所引发的问题,那么生产厂家在先行赔偿后,也有权向经销商追讨其应得的赔偿。
无论何种情况,只要生产出的食品未能达到食品安全的国家规定标准,或者经销商明知道销售的食品未达到食品安全的国家规定标准,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获得损失赔偿之外,还可以额外向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要求支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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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1、安置房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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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费用由谁承担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留置权得以实现的前提,必须建立在位于当事人之间的合约关系之上,并且其中的某一方需要持有另一方的财产,但是这个持有行为,仅能是为了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原则,合法占有他人的财产。
此外,若不是依据合同或其他非法途经来占有的财产,以及并非来自对方的财产,都无法构成留置财产的要素,从而也使得留置权无法形成其效力。
其次,对于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必须与其所持有的被留置物具有紧密的关联性。
这种关联性,是指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源于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例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就是一种典型的牵连关系。
再者,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在债务已经到期,且存在着债务人未能履行支付义务这一法律事实的情况下。
最后,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的设定及其优先行使,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无权自行约定留置权的相关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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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你该如何选择安置房?
一、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二、要保证房屋质量。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三、及时办理房产证。如果安置补偿协议中对办证事项有约定,就可以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对办证事项无约定,如何办理房产证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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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自己的住宅注册公司的商铺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涉及到拥有营业执照的商业用房面临拆迁时,有权获得以下赔偿款项:
包括房屋拆迁补偿、营业中断造成的损失补偿、设备迁移费用补偿以及设备损毁费用补偿等多项内容。
对于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非居住用途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主要依据被拆解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来进行确定,而无需参照最低补偿单价标准或价格补贴机制。
具体地说:
1、拆除那些并未对外出租的非居住用途房屋;
2、针对公有出租性质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将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20%;
与此同时,该房屋的承租方亦能获取的补偿款则等于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乘以80%;
3、对那些由房管部门代为管理的非居住用途房屋进行拆除时;
4、拆除由房管部门代理经营出租的宗教组织所拥有的非居住用途房屋,其所有者可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也是被拆解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再乘以100%;
而房屋承租方获得的补偿款则等于市场评估价的80%。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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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拆除及重建单位依据相关法规条文,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给予各种形式的赔偿款项。
这些款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补偿费用(亦称作房屋重置费用),该款项主要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其具体标准是依据被拆迁房屋的构造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并按照每平米的价格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之处。
其具体标准是依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数每个月进行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此项费用旨在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均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来制定。
其计算公式可以表示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公司把法人变更成我有危险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和企业竞争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内部的各项事务也需要依据这类实体的特质进行适时调整与改革。
其中,企业法人代表的更换便是其中之一,这是因为企业法人代表作为企业对外开展商业活动的唯一合法代表人,其身份资格的变更对企业的影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人可能会对这种变更产生误解或者焦虑情绪,认为这种变动会对企业带来潜在的财务或声誉上的风险。
事实上,这类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资产状况和信用评级。
企业的资产和信用评级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以及行业背景等因素,而非仅仅取决于法人代表的个人情况。
因此,即使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只要企业本身的经营状况良好,其资产和信用评级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的决议通过,并且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变更申请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因此,如果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法人代表的变更,那么这种变更就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代表的变更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它只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调整的一种方式,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并无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当然,为了确保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企业在进行法人代表变更时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以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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