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执行标的乃偿还债务之金钱。
具体而言,执行标的即为执行程序中所涉及的具有支付内容之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给付款项。
执行标的具备法定性特征,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须遵循执行根据所设定的给付款项采取相适应的措施进行执行,若无合法程序则不得停止执行或者变更、撤销执行根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