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宿舍对于上级主管不能擅自进行随意检查。
若仅仅只是对宿舍进行一般的例行检查,并无任何不当行为,宿舍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之一,自然在其职权范围之内;
然而,宿舍内部的各项私人物品均享有独立的所有权权益。
一旦上级人员在未造成相关财产损失情况下,对宿舍进行了常规检查,这无疑是允许的。
然而,若出于保障自身安全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进行检查,当然也是合情合理的行为。
由于宿舍本身就属于公司的管辖面积之内,倘若不幸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理应由公司负起最终的责任。
反之,如果是毫无缘由地进行检查,那么这种行为显然并不合理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既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也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